4年前差5票 市議員里長動員 幽靈選票蠢蠢欲動  

▲▼             。(圖/記者陳凱力攝)

▲新竹檢方呼籲,意圖支持某特定候選人當選而虛設戶籍,並編列入選舉人名冊後即已觸犯刑法妨害投票未遂罪,若復於投票日前往投票,即為妨害投票既遂罪,最重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自10月24、25、26日連出擊,除查獲新竹市1名平地原住民議員及新竹縣關西鎮、新竹市3名里長候選人,將所屬親友遷入戶籍,虛設戶籍,企圖影響選舉結果,經傳喚數十人到案說明,並諭令於選舉人名冊完成前搬回實際居住的戶籍。

新竹市東區、北區某里長候選人,因四年前選舉,得票數僅差距5票當選;2018年選舉雙方亦同時競選,且有戶籍異常遷移情形,調取相關資料研判後,認確疑有異常戶籍遷入花店、金飾店等營業店舖,以避人耳目之嫌,新竹地檢同時傳喚該3名里長候選人、戶籍遷移代辦人及涉嫌虛設戶籍者共41人到案說明。

新竹市某平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及林姓民眾的親友,涉嫌意圖分別支持該等里長候選人、議員參選人當選而虛設戶籍以圖影響選舉結果,檢察官指揮調查,認疑有戶籍異常遷入,同時傳喚里長候選人、縣議員候選人及虛設戶籍者共20人到案說明。

新竹縣關西鎮2位里長候選人,疑似發動親友遷移戶籍意圖分別支持里長,經檢察官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認定有戶籍異常遷入,24日傳喚1名里長候選人及涉嫌虛設戶籍者共11人到案說明。

以上候選人、代辦人坦承虛設戶籍,爰將涉嫌人等依刑法妨害投票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移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異常遷入的幽靈人口新竹地檢也要求應於10月底選舉人名冊製作完成之前將戶籍遷出。

新竹檢方呼籲,意圖支持某特定候選人當選而虛設戶籍,並編列入選舉人名冊後即已觸犯刑法妨害投票未遂罪,若復於投票日前往投票,即為妨害投票既遂罪,最重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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