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治療費一月30萬請領高額理賠金 重大傷病險2項認定簡單

▲掛號,批價。(圖/記者張一中攝)

▲壽險公司推出重大傷病險擴充現有的健康險保障。(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晚期乳癌治療平均每月可能30萬元以上,除了倚賴健保給付,自負額部分可能還可從所購買的防癌險、住院險、重大傷病險的理賠金加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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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統計,2016年各類癌症健保前10大醫療支出費用合計約為845億元,其中癌症藥費約322億元,占比38.1%,且隨著醫學科技進步,新型療法及藥物可以為患者提供更有效的治療,卻不一定在健保給付範圍內,須由患者自費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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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重大疾病險主要保障中風等7項疾病,現在壽險界還針對領有重大傷病證明者,如癌症、慢性腎衰竭、慢性精神病等300多項疾病,推出重大傷病險,主要是給付一整筆的保險金,甚至有的保單商品還提供滿期還本機制。

保誠人壽分析重大傷病健康保險的特色有2項。

1,理賠認定簡單

以重大傷病證明為理賠認定,如癌症、慢性腎衰竭、慢性精神病、重大燒燙傷等,保障項目將不會因為重大傷病範圍變更而有損保戶權益(包含投保時及診斷確定時),幫助保戶有效移轉風險,建構更完善的保障。

2,一次給付整筆保險金

在保戶取得重大傷病證明後,「整筆給付」重大傷病保險金,依自身需要選擇適合的治療方式,補足健保缺口。

依據健保署統計,國人每3.34分鐘就有1人新申領健保重大傷病證明,累積至今的領證數已於95萬張,在所有的健保支出中,因重大傷病的醫療給付已佔健保支出逾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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