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經查證po文,遭士林地院裁罰。(圖/記者林煒傑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男子8月用臉書帳號發文,散布一群人因淹水站著吃喜酒,標題還寫到「在員林的正港流水席」引發網友熱議,但卻遭彰化縣政府澄清影片來自大陸,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千5百元。
士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呂姓男子利用臉書帳號發布影片,其中一群人正在吃喜酒,但卻因淹水站在椅子上吃,所以依照社維法裁定罰款3千5百元,但是呂男辯稱,因8月份看到員林淹水,所以才會以為是員林,並未加以查證。
▲男子將大陸淹水吃喜酒畫面誤會成彰化員林一帶。(圖/翻攝畫面)
裁定中指出,並未盡最基本查證,就以公開方式散佈訊息在臉書社群網站上,有超過6萬觀看人次、21則留言和916則分享,足見造成不特定瀏覽該網頁者轉載分享,使不特定人均得以聽聞該則謠言。
法官審酌,呂男明知若發表各縣市淹水議題,將造成廣大迴響,尤其一般民眾對現今社會治安環境觀感,都仰賴網路資訊,呂卻未經查證散佈,顯然思慮不周,而裁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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