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 105 年 5月統計,全台便利超商、量販店、超級市場及餐飲業共 11 萬 2130 家,保守估計一年過期食品共 3 萬 6880 公噸。(圖/資料照)
●吳侑勳/新創事業負責人
據報導,全台每人每年浪費的食物有 96 公斤,比中日韓平均多出 20%,是東南亞的9倍,更是中南部非洲的 16 倍。食藥署在民國 105 年 5月統 計,全台便利超商、量販店、超級市場及餐飲業共 11 萬 2130 家,保守估計一年過期食品共 3 萬 6880 公噸。在今年 9月月 WTO 會議,表態已邁入「已開發國家」的臺灣,食物浪費的現況更猶勝往昔。
而據衛福部統計,台灣 2015 年上半年度第二季低收入戶共有近35萬人, 這個數字正持續在成長中。在一年內台灣的獨居老人接受餐飲服務共有近280萬人次;84%的弱勢兒童每天以餅乾、泡麵、罐頭充飢;全台目前有近萬名街友流浪⋯此間對比讓人不勝唏噓。跟所有的社會問題一樣,整體食物資源的分配不在「患不均」; 一方面因經濟發展的「過剩食物」未得當安置,而對於「食物有缺」的社會團體、又未能有完善的管道取得過剩資源。
這是一體兩面的社會問題,非常需要政府、企業、與全民共同關注、參與解決。設置「食物銀行」是其他國家反省「剩食問題」的初步作法。香港樂施會(Oxfam)指出,香港 353 家便利商店與食品公司每年淘汰的食品高達 6000 萬港幣,若回收可製成約 300萬份的餐點,餵飽許多飢餓人口。英國上議院歐盟委員會也發表報告,將過度消費與生產的矛頭指向零售商的促銷策略與生產契約,呼籲超市把未賣完但仍能食用的食物,捐贈給食物銀行做慈善利用。台灣也在社會各界的努力下,成立許多區域性和地方性的食物 銀行,希望匯集更多有能力支持的機關團體、對於更多需要協助的人給予即時的幫助。
這個社會問題的核心應該是:「讓整體社會,有機的、自發的、有效率的、良善的,把食物資源進行整合、再分配」;進而幫助政 府、而非再投入社會福利資源來解決「患不均」的社會食糧問題。衛福部雖在《社會救助法》下新增「實物給付專章」,賦予食物銀行法源, 然而包括中央主管機關僅能被動審查,以及地方政府多數不願或難以將實(食)物銀行拉高到法令層級等。2016 雖有新的《食物銀行法》草案送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與實物給付專章一同等待審查。但目前仍待社會各界凝聚共識,以加速推進法令的施實行。
「民以食為天」,「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法令,只是 社會群體運行的最低底限;但我們衷心期盼社會各界、民眾,皆能有「珍惜食物」、「守護食物資源」的意識,並「主動的」、「有效率地」將多餘的食物,分享給有需求的人,讓台灣成為一個有機性、自發性、有愛心的社會體。讓我們一起把愛心傳出去,惜食做公益、福報滿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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