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司機尤振仲50萬元交保,今晚29日24時,是檢方提抗告最後期限 。(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陳以昇/宜蘭報導
台鐵普悠瑪號列車造成重大傷亡,共有18死200多人輕重傷,宜蘭地院將司機尤振仲裁定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29日24時前,是宜蘭地檢提出抗告最後期限。
▲普悠瑪列車司機尤振仲。(圖/記者游芳男攝)
台鐵普悠瑪10月21日發生翻車意外,宜蘭地方檢察署將列車司機尤振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方法院在23日凌晨5時許,裁定尤姓司機5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由於法院裁定書於24日下午4時許送達檢方,提出抗告期限為5日,即29日晚間24時前,但至今檢方並未向地院遞交抗告狀;29日上午鐵路警察局也派員到地檢署針對翻車意外開會,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將會在下午做出抗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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