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維示意照,無關本案。(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38歲施姓男子遭前女友控訴,2度在汽車旅館性侵她,但施男說你情我願並未強迫,檢方根據事發前2人的Line對話紀錄,女子曾傳「你在想我的嘴巴吧」,施男回「哈哈~都硬了」等語,認定2人早已經有親密的言語互動。且完事後隔日還暱稱「老公那我先休息喔」,認定施男性侵罪嫌不足,對施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施男前女友控訴,原本和施男是男女朋友關係,後來因個性不合分手,2018年7月施男約她到汽車旅館談判,結果竟遭施男強脫她內衣褲性侵得逞,隔天清晨食髓知味又再度性侵她。施到案後說,性交時沒有強迫對方,雙方是你情我願才做的。
檢方調查,在施男與女子2人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女子曾傳訊給施說「你在想我的嘴巴吧」,對方則回說「哈哈~都硬了」,結果雙方就立刻約到汽車旅館見面。直到當晚8點多,施又傳了「今天沒吃藥,怕表現讓你失望」,女子則回應說「你不早點講啊」透露出有些失望;檢方認為,可見在案發前2人早已經有親密的言語互動。
事發後隔天女子中午11點多,女子又傳了「老公我回到家了」、「老公那我先休息喔」,「我愛你」等訊息,顯見她仍然對施男以親暱稱呼,釋以愛意,認定施男性侵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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