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減負新政 每年減輕企業成本850億人民幣

▲▼浙江杭州:西湖文化廣場運河夜色。(圖/CFP)

▲浙江杭州的西湖文化廣場運河夜色。(圖/CFP,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省於日前推出《關於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競爭力的若干意見》,共分8個方面35條政策措施,這是該省自2016年以來出台的第四批企業減負降本政策。根據測算,新政實施後,全年可為企業減輕成本大約850億人民幣。

今年是浙江推動企業減負擔降成本工作的第三個年頭,在2016年和2017年分別為企業減負1010億、1250億人民幣的基礎上,該省今年前三季度又為企業減負1180億人民幣。從全國來看,目前浙江是出台減負政策最多的省份之一。

根據《意見》,落實國家和省級出台的減稅降費政策,可為浙江省的企業減負430億人民幣;落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政策,可減負大約200億人民幣;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和擴大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規模,可減負超過113億人民幣;階段性下調企業社會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可減負將近71億人民幣;降低物流成本的一系列措施,可減負24億人民幣左右,至於其他政策能減負大約12億人民幣。

▼杭州千島湖風景區。

▲▼杭州千島湖風景區。(圖/視覺中國)

浙江省圍繞企業減負降本,近年來做了不少實事,先後取消、暫停、免徵和轉出200多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同時還創下許多全國第一,例如率先停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率先固化一批政府購買服務。浙江省減負辦主任凌雲指出,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為例,全省一年可以為企業減負130億人民幣。

在《意見》出台之前,浙江省政府還開展一系列的企業成本負擔問題專題調研,並在杭州、寧波、溫州等地聽取基層和企業的意見。在製造業反映較多的用能問題方面,《意見》明確指出,針對用電多的大工業用戶,自2019年1月1日起,逐步降低工商業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的限制性要求,並且逐年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到了2020年,全省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占省內發電量比例超過60%。

針對非大工業用戶,《意見》也要求通過進一步規範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利用增值稅稅率調整等空間,以及採取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等措施,讓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降低10%意味著浙江省的一般工商業電價將平均每千瓦時降低8.4分以上。

▼浙江溫嶺。

▲▼浙江溫嶺             。(圖/CFP)

測算下來,新政對於用電多的大工業用戶而言,共有4.9萬家用戶可以受惠,每年可為企業減負擔大約33億人民幣;針對非大工業用戶的措施覆蓋範圍更廣,每年可為企業減負80億人民幣。

企業反映較多的部分,還包括用地成本逐年上漲的問題。針對上述現象,《意見》要求加大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減免力度,對年度考核為A類的企業減免100%、B類企業減免80%,預計每年可為企業減負17億人民幣。

浙江省自2016年啟動減負降本工作至今,成效十分顯著。截至今年8月,浙江省規模以上工企業每百元主營業務收入成本,比同期全國平均水平低0.63人民幣,明顯低於其他東部沿海工業大省。從2016年至今,全省規模以上工企業的利潤增幅始終維持兩位數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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