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男被關狗籠、煙燙腳踝,為脫身只好典當汽車換取5萬元給徐男。(示意圖/記者陳玉攝)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綽號「碗糕」的徐姓男子因不滿友人被簡姓男子的室友毆打,循線找到簡男住處,夥同數名友人到簡男家中持槍敲擊簡頭部,再將簡及林姓友人壓到霧峰山區,關進狗籠、用煙蒂燙腳踝、空氣槍射擊腿部,造成簡開放性傷口及2度燙傷等,簡男為求脫身,只好典當汽車5萬元給徐男。法官認為徐男犯後無悔意,30日依強盜罪判其有期徒刑7年8月。
判決書指出,徐男友人「小鐵」遭簡男室友「小傑」毆打,徐男要替友人出氣,2014年6月22日晚上8點多循線找到簡男住宿,與多名男子進入簡男2樓房間,見簡男與林姓友人2人,持槍敲擊簡男頭部,造成其頭皮挫傷,並搜刮簡身上新台幣800元、林2000元,再將2人壓往霧峰山區。
徐男將簡、林關進狗龍內,持空氣槍射擊簡腿部,並將煙蒂彈到簡腿上,造成其右踝開放性傷口及右小腿2度燙傷等,徐男見簡包內有提款卡,要簡告知提款卡密碼,但因該帳戶存款不足無法提領才作罷。簡男為求脫身,不得已撥電話聯繫立大當舖業者,向該當鋪業者典當自用小客車借款5萬元,徐男將簡、林載回住處,簡交付借來的5萬元給徐後,徐才離開。
簡男隨後向第二警分局報案,警逮徐男時,他否認持有危險槍枝,稱只是道具槍,還說空氣槍是簡男的,不是他的;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徐男持兇器強盜後,犯罪態度欠佳且無悔意,今依強盜罪判處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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