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最近在台灣加碼投資,日前在台中后里成立封測廠,政商雲集,相當風光。(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法界高層指出,照這樣的情勢發展,美國司法部應該會傳喚聯電相關人士,讓聯電陷入一案兩地遭司法追殺的空前困境,7年前的和艦案,重創聯電事業版圖,事後全判無罪,如今又面臨美光透過司法舖天蓋地的商戰追殺,美光甚至遊說阻擋營業秘密罪的修法,無論結果如何都將對台灣高科技產業發展投下震撼彈。
▲聯電是台灣首家上市的半導體公司。
▲聯電董事長洪嘉聰。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
10月26日,美光科技在台中后里區成立封測廠,打算擴大招募1000人,開出薪資比台積電高出2成的優渥條件,轟動科技界,連經濟部次長龔明鑫、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及尋求連任的台中市長林佳龍等人都前來參加開幕儀式,嘉賓雲集,顯得相當風光。
美光來勢洶洶,檯面上除了有台、美官員聯手加持外,對付商場上的敵人更是招招致命。美光繼前年控告聯電及跳槽等人涉竊取營業祕密,台中地檢署在去年底起訴後,因為涉及商業祕密,法院一直限制雙方閱卷至今,審理形同停擺,以為風暴可以獲得暫時喘息。
據司法機關知情人士指出,10月19日深夜,福建晉華公司總經理陳正坤才剛降落桃園機場,正要踏進國門時,法務部官員受美國司法部之託,將美國聯邦法院傳票交給陳正坤,由於陳曾是聯電資深副總,此舉等同宣布美光對聯電全面發動司法大戰,恐已從國內的一般刑案訴訟升級到美國聯邦經濟間諜罪的刑事層級,台美兩地追殺聯電
該人士認為,如果美國司法部檢察官立案調查,依照程序,將會通知聯電美國律師,將相關涉案人等以違反美國經濟間諜法第1831、1832條,即「明知其侵害行為將裨益外國政府、外國機構或外國代理人」而竊取美國公司的營業秘密罪展開刑事調查,如此以來,聯電及DRAM研發團隊形同身陷司法泥淖,勢必影響該公司的DRAM自主研發計畫。
令人震驚的是,美光針對的對象除了福建晉華公司,可能還包括聯電,以及美光的離職員工跳槽到聯電或福建晉華公司等主管,恐都將被列為刑事共同被告,如果聯電成為聯邦法院的刑事被告,將創下國內科技大廠首度被台灣地檢署營業秘密罪起訴、美國司法部以涉嫌違反美國經濟間諜法偵辦的刑事案件,引起科技界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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