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女國手徐詩彥犯吸金判12年半 淚眼求交保顧幼女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記者季相儒攝)

▲前跆拳國手吸金,二審遭重判12年半。(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跆拳道國手徐詩彥,涉嫌吸金19億元,一審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31日二審宣判,仍認定她涉犯《銀行法》等罪,還是重判12年6月。她在庭上向法官請求交保,說家中2名幼女非常需要她的照顧,願意以定時到警局報到,換取交保,另外她也表示「後悔相信朋友」,強調自己不會逃,會承擔責任。

徐詩彥(41歲)是嘉義國中、基隆女中、國立體育大學畢業,曾獲選為我國跆拳國手,1998年代表我國參加在墨西哥舉行的第5屆世界大學跆拳道錦標賽,獲得銅牌,回國後曾在學校教授跆拳道,而後道補習班擔任數學老師。

檢方當時獲報,指稱徐女自2014年4月起,利用在補習班認識家長的機會,以短期投資「水產進口貨櫃」為由,向被害人們佯稱因為需要短時間獲得大量資金,可以低價買入水產,獲利非常豐富,短時間就能賺5到10%的利息,以高額利息吸引不少退休教授、老師及碩博士,將錢交給徐女「投資」。但徐女的吸金伎倆,最後因無力支付所有投資人的本息,導致支票陸續跳票。被害人紛紛報警,徐女因此遭逮,去年9月間被依違反《銀行法》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將她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於31日二審宣判,高院仍認定她有罪,且因她未與被害人和解,高院維持一樣刑度,重判12年6月,並沒收犯罪所得19億1千餘萬元。徐女聽判後,滿臉不可思議。高院隨後召開延長羈押庭,徐女當庭向法官請求交保,強調自己做錯事,不會逃避,會面對責任,請法院以交保並定期向警局報到的方式,替代羈押並防止潛逃。高院諭知日後裁定,徐女還押看守所。

徐女還押時,記者詢問:「是否賠償被害人?」她搖頭表示:「沒有跟我聯繫,他們知道我沒有拿他們的錢。」記者再問:「改成每天定期報到,可接受嗎?」徐女隨即流淚表示:「可以啊,因為我的兩個女兒真的很需要我回家照顧。」最後記者再問:「後悔嗎?」徐女表示:「後悔相信朋友。」隨即被押上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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