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無黨籍縣長候選人黃文玲日昨召開記者會,指魏明谷縣長夫人劉慧如財產暴增1,300萬、喬人事喬事情、發聲明等公開質疑,魏明谷競選總部發言人謝明甫1日在律師游琦俊陪同下赴彰化地檢按鈴申告,對黃文玲提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告訴,這也是縣內首樁縣長候選人提告事件。
黃文玲指出,魏明谷擔任縣長期間105年至106年期間存款從1仟138萬元暴增至2仟448萬元,一年內共増加1仟330萬元提出質疑,黃文玲表示縣長每月薪水16萬元,而縣長夫人並無任何工作,如何增加鉅額存款令人質疑。
▲黃文玲質疑魏明谷縣長夫人劉慧如財產暴增1,300萬、喬人事喬事情、發聲明等情事,魏明谷總部到地檢按鈴申告。(圖/記者唐詠絮攝)
▲黃文玲質疑魏明谷縣長夫人劉慧如財產暴增1,310萬。(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其次,劉慧如是縣長夫人又不是官,是什麼立場可以用縣府資源,另外一介平民可以要求政府發表書面聲明嗎?在在顯示縣長夫人公私不分。
魏明谷競選總部指出,攸關黃文玲的影射全部都不是事實,魏明谷和劉慧如的存款增加,是因為這兩年來台灣股市景氣良好出脫股票,獲得1千多萬元收入,而劉慧如持有的股票、股票交易狀況,皆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強制信託》規定辦理申報。
游琦俊說,黃文玲利用律師專業,藉口「媒體報導」,規避查證劉慧如女士之「喬人事喬事情」等相關報導,並不當連結到魏縣長和劉慧如女士兩人存款增加一事,非常不適當。因此援引刑法第310條,控告加重毀謗罪。
黃文玲於早上前往彰化地檢署向魏明谷團隊踢館,黃文玲以為劉慧如會親自去按鈴申告,想和她一起去檢察官面前要求馬上開庭、馬上對質、馬上說清楚,但今日是由律師及總部人員代為出面按鈴申告,她隨後召開記者會發表四點聲明:
1. 我們所提出的資料依據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資料均是事實,黃文玲據實提出,並非不實指控。
2. 魏縣長財產暴增是事實也是可受公評之事。魏縣長夫人有責任及有義務向彰化鄕親清楚,縣民也有權利知道。
3.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7 條財產強制信託規定,任何財產交易都是要依法申報,魏縣長夫人於強制信託期間,買賣股票,獲取高額利益,應該攤在陽光下,讓選民檢視。
4. 針對魏明谷先生今天所為之提告,我們呼籲檢調單位馬上偵辦,黃文玲樂意配合調查,希望能在選舉前將魏縣長夫人劉慧如所有股票買賣交易程序全部公開地攤在陽光下由全民來檢視。
黃文玲表示「她提出的這些數據資料都是依據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所得,針對1,300萬的增加提出質疑,並無不實指控,如果隨便亂告,未來涉及到誣告,也絕對依法究辦」。
▲黃文玲召開記者會反擊魏明谷,提出以上4點聲明。(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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