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貼出公告指稱羅女早戀。(圖/翻攝自微博/澎湃新聞)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湖北咸寧高中羅姓女高三生與畢業的陳姓學長交往,卻又與同年級的羅姓同學走得太近,引起兩男吃醋在教室裡大打出手,而身為事件中心點的她被校方認定早戀,處罰回家反省一週,並抄寫《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100遍,算一算相當於要寫15萬字,引發網友熱議。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咸寧高中在當地算是頗受認可的重點升學學校,每年都有多名學生考上北大、清華等名校,成績相當亮眼,但就讀該校三年級的羅女不僅與陳姓學長交往,還和同學交往過密,導致學長吃醋跑到班上找人理論,雙方因此發生衝突,校方上月23日發布公告公開列出處罰。
▲陳姓學長和羅姓同學為了羅女大打出手。(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羅女除了要為「早戀」在家反省一週之外,還要抄寫《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100遍,消息傳出後引發網友熱議,因為按照教育部官網顯示的版本,規範內容共40條、1500字,相當於要抄寫15萬字。
雖然有的網友、家長認同校方的處置,但也有人覺得都高中三年級應該不算早戀,這樣的量化管理反而讓人感到窒息。不過,校方事後主動致電陸媒並澄清,抄寫的範圍只有學校內部規範,也就是10條內容共約100到200字,並非外界所說的1500字,更不可能要求抄寫到15萬字,至於羅女是否有完成抄寫或返回學校,皆沒有獲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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