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重慶市萬州區一輛22路公車10月28日與轎車相撞後墜入長江,目前已尋獲13具遺體,另有2人失聯。《新京報》透過5組核心數字,試圖還原公車墜江真相,其中包含2人互毆的過程;打人的劉姓乘客曾2次攻擊駕駛員,事發時失事車輛時速為51公里,最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重慶公車墜江事故已打撈出13具遺體,另有2人失聯 。(圖/翻攝自微博)
重慶市公安局今(2)日公布公車墜江事故原因,係因劉姓乘客錯過下車地點與司機冉某激烈爭執互毆,導致車輛失控墜江釀災。事發當時,乘客劉某曾2次攻擊駕駛員,兩人在第2次爭執後,車子就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撞上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新京報》根據重慶警方公布的調查通報,整理出5個核心數字,試圖還原重慶公交墜江真相。
1、「2人互毆」
根據初步調查,乘客劉某在乘坐公車過程中,與正在駕車行駛中的駕駛員冉某發生爭吵,2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車駕駛冉某。冉某在駕駛公車行進中,與乘客劉某發生爭吵並還擊。
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之間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2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重慶公車墜江畫面曝光。(圖/翻攝自中新社)
2、「2次攻擊」
10月28日上午10時3分32秒,劉某從座位起身後,走到正在駕駛的冉某右後側,靠在冉某旁邊的扶手立柱上指責冉某,冉某多次轉頭與劉某解釋、爭吵,雙方爭執逐步升級,並相互有攻擊性語言。
當日10時8分49秒時,公車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公尺處時,劉某右手持手機擊向冉某頭部右側,10時8分50秒,冉某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隨後,劉某再次用手機擊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擋並抓住劉某右上臂。
▲劉姓乘客曾出手毆打駕駛員。(圖/翻攝自中新社)
3、「1秒失控」
當日10時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並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車輛時速為58公里)相撞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重慶公車墜江。(圖/翻攝自澎湃視頻)
4、「51公里時速」
事發時天氣晴朗,事發路段平整,路面無坑洞及障礙物,行車視線良好。事發時,冉某收回右手並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當時,車輛時速為51公里。
車輛打撈上岸後,經重慶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鑑定所鑑定,事發前車輛燈光信號、傳動及行駛系統技術狀況都正常,排除因故障導致車輛失控的因素。
5、「15人失聯」
重慶萬州區委外宣辦官方微博日前發布消息稱,經公安機關走訪調查並綜合接報警情況,初步核實失聯人員15人(含公車駕駛員1人)。截至11月1日15時,已找到13名遇難者遺體,身份已全部確認,目前仍有2人失聯,有關部門正繼續搜尋失聯人員。
▲重慶公車墜江意外造成重大傷亡。(圖/翻攝自新華網)
事故時間軸
10月28日
凌晨5時1分,公車公司早班車駕駛員冉某(男,42歲,萬州區人)離家上班。
5時50分,22路公車在起始站萬達廣場發車,沿22路公車路線正常行駛。事發時系冉某第3趟發車。
9時35分,劉姓乘客在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上車,其目的地為壹號家居館站。由於道路維修改道,22路公車不再行經壹號家居館站。當車行至南濱公園站時,駕駛員冉某提醒到壹號家居館的乘客在此站下車,劉某未下車;當車繼續行駛途中,劉某發現車輛已過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車,但該處無公車站,駕駛員冉某未停車。
10時3分32秒,劉某從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駕駛的冉某右後側,靠在冉某旁邊的扶手立柱上指責冉某,冉某多次轉頭與劉某解釋、爭吵,雙方爭執逐步升級,並相互有攻擊性語言。
10時8分49秒,當車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公尺處時,劉某右手持手機擊向冉某頭部右側。
10時8分50秒,冉某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側身揮拳擊中劉某頸部。隨後,劉某再次用手機擊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擋並抓住劉某右上臂。
10時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並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車輛時速為51公里),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車輛時速為58公里)相撞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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