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傳說中的行動式神主牌!一位女駕駛於上月25日開車載著小孩行經國道1號汐五高架道,南向30公里五股路段時,被其他用路人發現,她把小孩放在自己的腿上,一手抱小孩,一手開車,而且,她居然沒有繫安全帶!還神色自若地跟右座乘客談笑風生,誇張行徑被隔壁車道的轎車乘客以手機錄下,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女駕駛誇張行徑全被錄下,以下同。(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國道警方看到這支檢舉影片,都不禁感嘆「這是把小孩當安全氣囊嗎!?」決定開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一款:汽車駕駛人,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此外,國道警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二項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已分別製單舉發。
國道警方解釋,未滿1歲,體重10公斤以下的嬰兒,要放後座的嬰兒用臥床;1~4歲,體重10~18公斤的幼童,要坐在後座的安全座椅並用束帶、扣環固定;4~12歲的兒童,體重18~36公斤,可以坐後座繫安全帶,或用成長型兒童椅。因此就算把孩子放在副駕駛座,依舊會被罰,不可不慎。
國道警方表示,107年迄今國道事故因未繫安全帶致死人數21人,107年1-9月份取締未繫安全帶的違規件數達4884件。根據統計車禍發生時,沒繫安全帶被彈出車外的機率,比起有繫安全帶的人,高出30倍!
國道警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不論前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免遇到狀況應變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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