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男因不滿同舍獄友而向獄方提出要求換舍房,後續引發原子筆噴血事件。(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因毒品入監服刑的受刑人,提出要求要換舍房,因不滿監獄管理員沒立即更換還要他先去住隔離房,於是情緒失控拿原子筆與管理員對峙,最後還自殘血濺現場。法官審酌後,對男子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易科罰金12萬。
一名羅男因偷竊而遭判刑,羅男在2017年8月間新竹監獄服刑期,同年間10月,羅男因不滿同舍獄友而向獄方提出要求換舍房。獄方管理人員回答羅男,可將羅男暫安置在隔離房,隔天再來調整舍房,但羅男卻大發脾氣,趁3名管理人員打開舍門時,拿出被摺疊好的棉被丟向管理員,羅男再拿出原子筆邊揮舞邊大聲叫囂表示要自殘,羅男自殘後血濺當場,3名管理員也被鮮血汙了滿身。
而法官勘驗監視畫面,認定羅男確有扔擲棉被、持原子筆掙扎、反抗施暴,及以手持原子筆先作勢攻擊、以原子筆自殘雙手後,作勢噴灑血液之方式施脅迫等事實。
羅男在事後調查時,坦承與管理員爭執與持原子筆對峙,對於自殘一事更是坦言不諱。而管理人也證稱,因羅男不願與另一名受刑人同舍,所以就跟羅男說先去隔離房暫住,隔晚再行調配舍房,但羅男卻因此抓狂表示,沒違規為何要去隔離舍房,羅男之後就拿起棉被丟管理員,手持原子筆作勢要攻擊,之後再拿原子筆刺傷自己,揚言要對3人噴血。
法官審酌,羅男已因毒品等案在監執行,卻未能在監反思己過、改正自身行為,僅因舍房安排未能如願,即暴力犯案,嚴重影響監所秩序以及獄政管理,極為漠視公權力之行使,顯見其法治觀念淡薄,因此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易科罰金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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