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常到這間加油站加油,並要1元發票。(圖/翻攝自GoogleMap)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陳姓男子到加油站加油後把信用卡忘在感應器上、忘記帶走,導致後方4名駕駛雖插進自己的信用卡,仍感應成陳男的卡、盜刷近3千元,事後因此對4名駕駛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後方車主並非故意盜刷,4人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加油站員工向《蘋果日報》透露,陳男看似經濟狀況不錯,開賓士……有時自己使用自助加油,但都只加一塊錢就按停,連續加油取得發票,也許是為了方便連續加油,把信用卡黏在感應器上,才會忘記帶走信用卡,結果遭其他人誤刷。
檢方調查,陳男離開加油站後把卡留在感應器上,造成後面陸續3名駕駛雖插進自己的卡片,仍誤刷的情形,直到第4位駕駛發現發票上的卡號不對,才知道原來陳男的卡留在感應器上。
檢方調閱監視器後4人都有插入自己的信用卡,認定他們並非故意到刷,且4人都有意還款,因此依罪嫌不足不起訴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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