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高雄市某警局任職的賈姓警員不滿顏姓女子介紹妻子到酒店上班,導致夫妻倆失和,去年4月凌晨3點返家剛好又撞見兩人在房內與陌生男子視訊,一氣之下直接以腳飛踢對方,導致右腹瘀青、發炎,最後同意賠償100萬,法官才判處緩刑2年。
▲賈員聽到房間裡有陌生人的聲音,原來是妻子在和別人視訊。(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賈員指稱,事發當天是臨時請假從高雄返回台中的租屋處,聽到裡面有陌生男子的聲音,於是找來表妹、阿姨以及母親陪同進屋,雖然進去之後沒有看到什麼可疑的人,但妻子和顏女正在和男生視訊,加上先前他早就不爽對方介紹妻子到酒店上班,一氣之下才會以腳飛踢腹部。
而突然遭踹的顏女無奈地說,當時會前往租屋處是因為賈妻鬧自殺,好不容易安撫到凌晨才穩定下來,哪知道對方老公一進門,衝過來就朝她的肚子飛踢,導致腹部瘀青、發炎,痛了好多天才痊癒。
▲賈員不爽顏女介紹妻子當酒女,氣得出腳飛踢對方。
雖然一開始賈員否認飛踢,但他事後曾傳LINE詢問顏女「還好嗎」,並附上一個飛踢的圖案,顯然是變相承認動粗,一審被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二審才改口承認一切犯行,並同意賠償100萬元和解。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賈員目前已與妻子離婚,仍在擔任警察,家中還有父母、妹妹需要照顧,加上他是因為不滿顏女介紹妻子到酒店上班,一時憤怒才會出腳踢人,事後也達成和解,可見惡性非重,因此改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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