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夫性無能還愛「深夜自慰低語」 夫反咬:她給錢才行房

▲▼夫妻,吵架,離婚。(圖/翻攝自PAKUTASO)
▲妻子控訴丈夫性無能,丈夫則反控「給錢才做愛」,法官判離。(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對男女各自離婚後相識再婚,未料婚後孟姓妻子卻指控陳姓丈夫「根本性無能!」還會趁她睡覺時,站在身旁邊自慰邊讚嘆「老婆妳好漂亮」,加上與夫家不合,她因而訴請離婚並求償2千萬元;但丈夫反控,妻子堅拒性事,還稱「要給錢才行房」,也訴請離婚並索賠3301萬元。台北地院判准2人離婚,但索賠部分則駁回,全案可上訴。

孟姓妻子控訴,新婚當晚並未跟丈夫發生性關係,婚後雖多次再試,但仍因丈夫無法勃起失敗,且丈夫不但性無能,還會趁她熟睡時,站到身旁邊自慰邊像失智般重複說著「老婆最好了、老婆好漂亮」,且丈夫平常也常穿著一條「會讓生殖器晃來晃去」的內褲,幾乎無時無刻都在把玩下體,讓她相當無法忍受。

但被指控性無能的丈夫則反控,自己患有癲癇症,新婚當晚未發生性關係是因為妻子以「結婚不是為了做愛」理由拒絕,且2人婚後妻子還要求「同床要分邊睡」並以枕頭隔開床,平常也是需要用錢時才會答應行房。

法官審理認為,2人各自離婚後,並未深切認識對方,且沒有經審慎考慮就貿然再婚,導致雙方婚後有多項理念不合,才有種種衝突發生,判准離婚,但2人要求的高額求償金則被駁回,2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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