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照顧到終老」母住院先換門鎖 獨子受贈房產全飛了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楊姓老婦1991年購買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房子,並與獨子約定如果能好好照顧她直到老死,就把房產送給對方,沒想到2014年摔傷出院不但沒有來照顧,還將住家的門鎖更換,讓她有家歸不得只好改去投靠女兒,越想越心寒於是提告討回房子。

楊母提到,這棟房子是用存款、借款以及女兒們各別出資購買,並借用兒子的名義登記,所有權仍歸她,後來母子倆約定,只要兒子負責照顧老年生活直到死亡,就願意贈與房地;但2014年12月31日她跌倒頭部受傷住院,醫院在隔年1月7日發出出院通知,卻都沒有人來接送,好不容易回到家又發現門鎖被更換。

老人,老婦,老太太。(圖/達志/示意圖)

▲楊母將房產留給獨子,最後卻失望提告討回。(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楊母不得已只好先去投靠女兒,2016年8月又因病住院,2個月後轉到療養院接受照顧,兒子也都沒有幫忙出錢出力,她想到自己年老體衰,患有重度巴金森氏症(或稱帕金森氏症)、糖尿病、高血壓、心臟衰竭、腦中風等,兒子明明答應要孝順卻都沒有做到,這才心寒一改傳統觀念,決定把房產討回來。

對於母親的指控,楊男反駁,當初自己確實沒有出資買地,只約定要照顧媽媽,後來翻建房屋每個月都有付錢,三姊卻自己將母親接出去照顧,「人是被強行帶走的,我(找不到人)怎麼付生活費?」況且房屋稅、地價稅一直都是由他繳納,不算是什麼都沒有做。

▲▼房子,房租,鑰匙,房客,回家,租屋。(示意圖/pixabay)

▲楊男被指控趁著母親住院時更換門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楊男的妹妹出庭證稱,全家人都討論過土地登記事宜,當時登記給哥哥的條件就是要孝順,「媽媽想說哥哥是獨子,老舊觀念就是要拜拜、傳宗接代,而且他也同意要照顧到終老,這才登記在他名下。我原本跟三姊一起住在3樓,結婚之後就雙雙搬出去了。」

新北地院法官則認為,縱使楊男堅稱母親是被三姊硬帶走,之後卻沒有積極聯繫討論後續要如何照顧,只是任由事情繼續發展,同時也拿不出有幫忙支付醫藥費的證據,可見並未盡到當初贈與契約的約定,最後裁定敗訴,他必須將房子和土地通通歸還給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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