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程師與同事一夜情後告性侵。(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名竹科女工程師與已婚同事發生關係,事後卻反控同事性侵,檢方調查後發現,因為這位女工程師「被性侵」后竟然傳訊息給對方說「我會避嫌的」讓檢方認定非性侵,裁定不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工程師表示,某天晚上因為已婚男同事與老婆吵架離家出走,後來詢問是否可以收留他過夜。沒想到睡到半夜,同事竟然爬到她床上撫摸胸部及下體,最後用生殖器性侵得逞。
對此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工程師的住處屬分租套房,如果她大聲求救應該會引起其他房客注意。而且女工程師在事後還跟男同事傳訊「「嗯、今天會這樣也是沒辦法的事」、「既然你有老婆了,就選擇好好愛她」、「如果我已經結婚了,我會避嫌的」、「我會選擇愛我所選擇的另一半」等話語,不合常理。
另外,檢方也發現,在男同事性侵過程中,曾經中離戴保險套,但女工程師卻沒有趁隙逃跑,至於為什麼不逃?女工程師也說不出原因,最後檢方認為2人是一夜情,不是性侵案件,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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