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男趁機對5年級的小琪襲胸、摸下體。(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在北部國小擔任童軍團幹部的侯姓男子,2016年7月間以「送手機」作為利誘,要求5年級女童小琪(化名)給他摸,並於某次在溪邊玩水時趁機襲胸,又對女童2度摸下體,最後才送出一支舊手機。新北地院近日依未滿14歲之人猥褻行為2罪,將他判處1年2月。
判決書指出,46歲的侯男在國小擔任童軍團幹部時,認識了小學5年級的小琪,沒多久後將她收為乾女兒,並用「送手機」誘因,要求女童「給他摸」。
侯男某天邀約小琪等幾名學童到溪邊戲水,竟然趁教導游泳時,將手伸入女童泳衣內襲胸,被推開後,當天又將人載到山上的動物收容所,再次進行襲胸、摸下體;有了成功經驗後,侯男前年8月初,又再次找藉口,對小美進行猥褻,並於隔天送出手機,不過這次的猥褻過程都被小琪親人無意間得知,整起事件因此曝光。
事後,侯男否認在溪邊教游泳時,有趁機摸襲胸女童,也不承認有帶女童單獨出去。對此,法官認為被害人前後說詞一致,事後也罹患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加上當初到溪邊戲水時,還有另外幾名學童的證詞可作為補強證據,因此將侯男依法判處1年2月。
【其他新聞】
►媽看司機性侵新聞喊「這怎麼可能」 女兒淚崩:有碰過
►特戰色狼押女房仲脫衣洗劫7千元 二審重判仍辯無罪
►竹科女工程師控同事性侵 傳訊「我會避嫌」被認證是一夜情
★ 版權聲明: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