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傳「外遇的男女主角最後沒有好下場」 小三賠正宮40萬

▲滑手機,低頭族,LINE,聊天,app,通訊,手機,用手機,賴。(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女子和男同事親密對話被正宮發現。(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阮姓女子和她的老公利用工作機會,相約出遊、留宿,多次違反婚姻忠誠義務持續發生性行為,導致她精神上受有損害,因此向對方求償100萬元。桃園地院調查後,發現阮女曾以LINE傳送文字「你知道她臉書新增的那個看電影內容是什麼嗎?就是在說外遇的男女主角最後沒有好下場」、「你只想單方面的接受我的愛,自己卻把愛給別人」等文字,認定雙方逾越一般朋友應守之份際,因此判她須賠償40萬元。

依判決書提到,阮女表示未曾懷有男同事的胎兒,因此沒有墮胎這件事情,LINE通訊軟體內容僅為羨慕男同事生兒育女所為抱怨之詞。不過,法官勘驗雙方LINE通訊軟體傳送文字,發現阮女曾提到「你不知道這幾年我怎麼過的,害怕失去的恐懼,和擔心被發現的恐懼,天天如影隨形,不被承認的身分,只能躲躲藏藏的委屈,我只能一直往肚裡吞,因為我一直相信你愛我,一直想著我們的未來,一直告訴自己為了以後,撐下去」、「你知道她臉書新增的那個看電影內容是什麼嗎?就是在說外遇的男女主角最後沒有好下場」等等。

法官認為雙方明顯有超越一般朋友之不正常交往,雖無從遽認懷胎、墮胎一事,或有發生性行為,但從對話內容在在超乎一般男女正常社交舉止界線,逾越一般朋友應守份際,足認雙方存在不當交往關係,且過從甚密,因此判阮女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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