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公投搶過關同意票得先破495萬 公投案多又急陳英鈐選後擬修法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圖/記者賴于榛攝)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圖/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大選倒數16天,中選會8日到行政院會報告「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籌辦情形」,九合一選舉部分,選舉人人數飆上1910萬6417人;公投投票權人人數部分則有1976萬982人,其中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投票權人人數58萬2045人,但部分民眾因設籍不及恐僅能投九合一大選,無法參與公投;而針對此次公投案成案多又急,壓縮中選會工作時間,主委陳英鈐會後則坦言選後擬修法,希望把時程拉到合理範圍內。

根據中選會報告,此次九合一大選包括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共9種選舉,另外綁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共10案公投。

報告指出,大選預計選出1萬1047位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人人數則為1910萬6417人;公投投票權人人數則是1976萬982人,其中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投票權人人數58萬2045人,陳英鈐會後解釋,兩大選選舉人數會有出入,原因是因為設籍期限地方大選為4個月、中央選舉與公投則為6個月,確實會發生有些人可以投地方大選但不能投公投的情形,但並不多;選務處長謝美玲則強調,中選會經過審查後,20日會再公布兩大選正式的選舉人數字。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張貼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投票公告。(圖/記者林敬旻攝)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張貼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投票公告。(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至於公投案過關票數,陳英鈐說,根據公投法規定,必須同意大於反對,且超過有公民投票權的1/4,推估為495萬票,也就是說如果公投票要通過,同意票要超過495萬,且要多於反對票。

針對此次公投案成案多又急,壓縮中選會工作時間,陳英鈐會後也坦言選後擬修法,他說,公投法規定一個月到六個月內有大選就要綁大選,這次最後一案10月23日才公告成案,中選會僅有一個月的工作期間,且其實前面九案也沒有快幾天,確實非常倉卒,因此希望把時程拉到合理範圍內。

陳英鈐指出,先前考察過美國各州的公投時程,大部分的州都是規定4到6個月成案,加州則更明確為131天成案,他認為這樣的時程比較合理,另外針對公投主文太長,未來是否可下標題、.選罷法與公投法對宣傳規定的不一致,以及探討如何確保公投辯論的正方、反方代表性等等也會一併在選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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