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等8種國家考試明年起 國文改作文題型

考試院,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圖/記者季相儒攝)

▲考試院(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8日通過,明年起律師考試等8種考試的國文科目類型,將改為作文,中醫師考試的國文科目類型,也將修正為「作文與翻譯」。

考試院會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等9種法規,有關國文科目題型的相關規定。中醫師考試國文科目題型,修正為作文與翻譯;律師、會計師、民間之公證人、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記帳士等8種考試的國文科目題型,則修正為作文,從2019年舉行的各該項考試開始施行。

考選部專技考試司司長黃慶章表示,主要是讓考生在作文能力上可以提升,但不會只考一篇作文,未來將會再擬定考試內容,其中唯獨中醫生考試需要題目型測驗。因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屬於執業資格考試,重視專業知能,列考國文科目時,特別重視語文理解應用、邏輯思考、人文素養等博雅能力的評量功能。

考試院表示,為發揮國文科目評量綜效,以符合專業考試之測驗目標,並強化專業衡鑑的信度與效度,因此配合修正相關考試規則有關國文科目題型之規定,刪除列考測驗式試題,採取多元型式作文為主要評量方式,這項修正並將於衡鑑3年後,檢討評量綜效報考試院會。

現行相關考試,國文科目有測驗題和作文,以會計師考試為例,國文分為作文與測驗,作文佔60%、測驗佔40%。對於題型變革,考試院在今年7月及10月舉行小組審查會,由考試委員周玉山擔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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