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四川資陽30歲的李麗(化名,下同)4年前透過介紹替羅甲「代孕」,並生下兒子鑫鑫,但後來孩子輾轉又回到她身邊,去年12月因為看到衣服沾滿餅乾屑,一氣之下舉起來拋摔,沒想到卻鬧出人命,接著竟然又將遺體拿到河邊焚毀掩埋,本月7日一審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7年。
羅甲(50歲)提到,自己與妻子並沒有生兒育女,於是拿出20萬人民幣(約88萬元台幣)偷偷請李麗代孕生下兒子鑫鑫,但因為沒有徵得妻子同意也不敢直接帶回家養,於是先交由住在成都的某人幫忙撫養,2017年夏天女方突然主動聯繫說要負責養孩子,同年10月又將已經2歲的小孩帶回資陽,與生母、6歲的哥哥一同生活。
▲鑫鑫才回到生母身邊2個月就被活活摔死。(圖/翻攝自微博/貓撲,下同)
然而,調皮的鑫鑫常常亂翻包包或是對人吐口水,經常受到李麗打罵教訓,2017年12月2日吃到衣服都沾滿餅乾屑,被心情不好的媽媽撞見並推了一把,頭部剛好撞到牆壁,痛得開始大哭,沒想到這一哭反而火上澆油,直接被拎住衣服舉起來往前拋摔,頭部朝下撞到地面,當晚睡前就一直咳嗽。
李麗隔天一覺醒來發現鑫鑫身體冰冷、沒有呼吸,這才驚覺闖下大禍,趕忙打電話找來唐姓男友一起將遺體帶到偏遠的河邊焚燒後再掩埋。不知情的羅甲事後跑去看兒子,卻被告知走失了,報案後還是覺得很奇怪,沒想到過了3天李麗就在家割腕自殺,幸好送醫後救回一命。
▲李麗在孩子死後試圖割腕自殺。
雁江區人民法院7日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法官認為,李麗明知道這樣摔小孩可能會造成重傷或死亡的後果,仍放任自己的行為,顯然已經構成傷害罪,考量到她是初犯又有自首,斟酌減刑最後僅判處7年有期徒刑。
但羅甲的表弟接受陸媒採訪時表示,表哥相當不服一審的判決,覺得量刑實在太輕了,後續會再提出上訴,「經濟損失可以不追究,但我們認為她不是自首,而且焚屍情節太嚴重,判決中卻根本沒有提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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