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主管最後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中和一名游姓社區主任竟趁女秘書小芳(化名)騎車載他的時候,徒手撫摸腰、臀部性騷擾得逞,甚至還假藉詢問受傷部位,偷摸腰椎好幾次。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游男犯後矢口否認狡辯,又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4次性騷擾罪合併判他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
判決書指出,游姓主任貪圖年輕貌美的財務秘書小芳美色,常常藉故伸出狼爪,2016年8月到10月間就性騷擾4次,其中9月15日就以沒有交通工具的藉口,要對方騎機車載他上班,結果途中竟然將雙手放置在小芳側腰間來回撫摸,一路滑到尾椎臀部等隱私部分。
小芳當下生氣表示不喜歡這樣,沒想到游男還厚臉皮回應「為什麼,這樣我會跌倒」;礙於當時還是學生身分,非常需要這份工作,小芳只好無奈回「怕癢」。游男之後仍不知悔改又以相同手法3次性騷擾得逞,最後讓小芳受不了提告。
游男辯稱,坐在後座時只有用手扶助小芳的腰,且在服務檯會「伸手指」是因為想確認對方的受傷部位是否有好轉,之後所指控的性騷擾也僅只是身旁經過而已。他強調,自己絕沒有性騷擾。
法官審理後認為,食指延脊椎下滑觸碰的方式非一般人詢問他人受傷時確認受傷部位方式,因此認定游男是藉機進行性騷擾行為,而非單純關心小芳受傷情形,且游男犯後堅持不肯承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審酌一切情狀後依4次性騷擾罪合併判他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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