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控訴遭教授、同學聯手猥褻,但案情不合理處太多,教授反提誣告,檢方偵辦後,將男大生起訴。(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國立大學男大生控訴,2013年10月間,在教室內被教授及3名男同學壓在座位上,被摸胸部及下體。檢方偵辦,包括教授、男同學都否認犯案,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但因男大聲的提告危害名譽,該名教授反提誣告,檢方認為,男大生所描述的內容,連同班上課的同學都否認有此事發生過,依誣告罪將男大生起訴。
根據了解,男大生控訴教授趁指導他作業時,與另3名同學壓制他,不讓他離開座位,同學們抓住他的手腳,教授猥褻他的胸部和下體。幾天後,當男大生要離開教室時,右被3名男同學和教授攔下,將他壓制在座位上,拉開他的褲子拉鍊打手槍。這些事他忍了許多年,才決定提告。
不過檢方追查,因男大生指控的事發教室為開放空間,同班上課的同學幾乎都說根本沒這回事,且男大生上課時並無異狀,不知為何會對教授和同學提告,因此檢方依罪證不足,將教授及3名男學生不起訴處分。
挨告猥褻,該名教授不甘名譽受辱,對男大生提誣告,教授強調,他與男大生並無私人恩怨,不排除是男大生成績不佳被當,才心懷怨恨。男大生則依舊辯解確實有猥褻情事,但被問到諸多不合理處時,男大生又沉默不語。
檢方認為,男大生描述的情景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自己也無法交代清楚,加上證人證詞皆表示根本無此事,確認為誣告,將男大生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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