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災保險11月開辦 主委林聰賢赴台中霧峰農會鼓勵農民加保

2018年11月10日 10:00

農民職災保險(圖/農委會提供)

▲農委會主委林聰賢11月9日赴臺中市霧峰區農會鼓勵農民加保。(圖/農委會提供)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為關心農會受理農民申請農民職災保險業務,農委會主委林聰賢11月9日赴臺中市霧峰區農會,除感謝農會協助農民順利申辦加保作業外,也與在場申辦的農民直接對話說明。林主委指出,農民職災保險是建立在農保的基礎上,提供農民從農意外受傷治療不能工作時,有相關經濟補償;如造成身心障礙、死亡等情形,則比農保有更高給付額度。參加農保的農民,只要攜帶身分證,親自向戶籍所在地的基層農會申請加保即可;農委會亦已建構資訊系統,自動對接既有資料簡化農民申辦程序。霧峰區農會總幹事黃景建也表示,農民職災保險申請程序簡便,目前霧峰區農會已有400多位農民申請參加,未來也會持續加強宣導,鼓勵農民加保。

農民職災保險(圖/農委會提供)

農委會表示,農民持身分證向農會申請加保,資訊系統會將農民的姓名、戶籍與地籍等基本資料自動套印至申請表,農民只要確認農保資格資料無誤後,簡單勾選申報內容並簽名或蓋章,即可完成加保手續。此外,開辦初期,為鼓勵及照顧農民,政府也有補助保險費,農民每個月多繳納職災保險費15元,即有傷害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4項給付項目保障,比農保給付項目多且額度高,但農保與農民職災保險之給付不可重複領取。農民在田間從農發生意外傷害、操作農機具受傷、高空作業摔落、跌傷或骨折、急性農藥中毒、中暑等,都有農民職災保險給付予以保障。

農民職災保險(圖/農委會提供)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自107年11月1日正式開辦迄今,累積已有2萬5千多位農民申請加保,且每日平均有2千多位申請者,申請人數持續增加中。目前雲林縣已有6千多人加保、臺南市有3千多人加保、臺中市也有2千多人加保。鄉(鎮、市、區)農會部分,北港鎮農會有1千300多人加保、東勢區農會500多人加保、霧峰區農會也有400多人加保。

農民職災保險(圖/農委會提供)

農委會感謝農會在第一線宣導並協助農民順利申辦加保作業的辛勞,該會也呼籲農民應踴躍向農會申請加保,讓職業安全更有保障,福利更趨完善。

【投保方式及保費負擔】

■ 投保方式:試辦期間採自願性加保方式辦理。

■ 保費負擔:試辦初期保險費25元/月,其中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補助10元/月 (40%),農民被保險人負擔15元/月 (60%);投保金額為10,200元/月。未來將秉持社會保險財務自足原則,適時滾動檢討,確保職災保險穩健運作與永續經營。

【保障範圍】

職災保險係在農保的基礎上,提供農民更完善的保障,對田間務農遭受意外傷害不能工作的農民,提供傷害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喪葬津貼等4項現金給付之保障,且與農保給付不重複:

■ 傷害給付—收入減少補償(農保無)
農民因田間從農致傷害治療中,如遭蛇咬傷、雷擊、中暑、操作農機具受傷、農藥急性中毒、載運自產農產品途中發生事故等,從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發給,最高可領2年:
第1年每月可領7,140元(即月投保金額70%)
第2年每月可領5,100元(即月投保金額50%)

■ 就醫津貼—治療期間慰問金(農保無)
隨同傷害給付一併發給門診津貼50元/日或住院900元/日。

■ 身心障礙給付—工作能力減損補償(比農保多給付50%)
因務農而致身心障礙,依農保身心障礙等級及給付標準,核給15,300至612,000元(即1.5至60個月之月投保金額)。

■ 喪葬津貼—殯葬費用補償(比農保多給付100%)
因務農而致死亡,核給306,000元 (即30個之月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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