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空勤總隊一架黑鷹直升機今年2月5日執行病患後送任務時,在蘭嶼外海發生空難,機上6人罹難。據飛安會公布的事實資料報告顯示,駕駛遇警示音時處置方式不符合程序,另也發現正駕駛夜航時數不足等疑點,後續將是調查重點方向。
▲飛安會公布2月黑鷹直升機空難事實資料報告。(圖/翻攝自飛安會報告)
2月發生事故的編號NA-706黑鷹UH-60M型直升機,當時正執行由蘭嶼機場至台東豐年機場的病患後送任務,機上載有正駕駛員、副駕駛員、機工長、病患、病患家屬及護理人員共6人。不料在深夜23時48分自蘭嶼機場起飛後,就與航管失去聯絡,雷達光點也自航管雷達銀幕上消失。直到4月12日殘骸被打撈上岸,確定機上6人罹難。
▲2月黑鷹直升機空難飛航軌跡圖。(圖/翻攝自飛安會報告)
根據飛安會公布的第一階段事實資料報告,該事故機在23時48分36秒爬升起飛,但沒多久在23時49分14秒時,就遇到低空亂流,當時正駕駛回應「唉唷,沒關係,這是亂流啊 」,副駕駛也回「對,沒有問題」。但隨後駕駛改採減速操作,並將讓直升機前進的俯角姿態改為仰角,這時發動機扭力值持續降低,高度也持續下降。
而事故前正、副駕駛2人的最後對話紀錄顯示,23時49分49秒開始,副駕駛急呼叫「空速、空速」,正駕駛回應「空速未到,推頭…」、「幫我看高度」,副駕駛再回「高度,下降率」,事故前1秒雷達高度提示聲響起,正駕駛最後回「對對對」後就發生事故,黑盒子也停止記錄。
飛安會調閱資料發現,該名正駕駛最近一次夜航目視飛航日期為2018年1月26日,夜航總時數為17小時40分;含11小時夜航目視時間及6小時40分夜航儀器時間,其中UH-60M型機的夜航目視時間為1小時55分,無UH-60M型機的夜航儀器時間。但比對空勤總隊「飛行人員訓練手冊」規定,正駕駛的夜航時數遠不及要求中至少要達50小時的規定。
▲失事黑鷹直升機殘骸。(圖/讀者提供)
另外,正駕駛在2016年11月間赴美國接受機種轉換、飛航教師及檢定機師訓練,並分別於次年的1月15日、2月6日及2月20日,短時間內相繼取得正駕駛、飛航教師、檢定機師資格。飛安會認為這極不尋常,正積極向美方調閱該名正駕駛的訓練紀錄內容釐清。
飛安會執行長官文霖表示,目前飛安會已就黑盒子資料完整記錄下2個駕駛員的對話,以及整個飛行過程的資料,完成事實資料報告,目標最快明年4月公布最終調查報告。內容除會分析事故原因,也將就亂流對飛行員影響及夜間目視飛行的相關內容進行完整分析,但相關紀錄中因未發現2名駕駛員未口誦警示燈號出現時高度與速度,是否有不符標準作業程序及正駕駛夜航時數不足等疑點,仍待未來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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