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著「蕾絲丁字褲」被性侵活該? 愛爾蘭法庭判決讓網友怒炸!

▲▼蕾絲,蕾絲內褲(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蕾絲內褲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愛爾蘭一名17歲少女日前遭到一名27歲男子性侵,一狀告上法庭,不過被告方律師卻直指,少女受害時穿著「蕾絲花邊的丁字內褲」,嚴重帶有引誘進行性行為的暗示,陪審廷根法官並以此為理由,判定該名27歲的性侵犯無罪,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

根據外媒報導,該場審判上周在愛爾蘭第二大城科克(Cork)舉行,庭中被告方律師伊莉莎白(Elizabeth O'Connell SC)表示,「你們必須看看原告的穿著。她穿著帶有蕾絲花邊的丁字內褲!」並要12個陪審員考慮,這名青少年的穿著是否顯示她「願意敞開自己與某人見面,然後與某人在一起」。

都柏林性侵危機中心負責人布萊克維爾(Noeline Blackwell)告訴《獨立報》,女孩的內衣會在庭中被提及,並且被設下假設跟推論,只因為她穿的像是「要求進行性行為」,一點也不讓她感到意外;她們機構陪同受害者到法庭,看到的是這些人一直用性侵的定型觀念,來詆毀受害者。」

審判過程當中提到,該名17歲少女在遭到侵犯之後,告訴男子「你性侵了我」,不過卻只得到「不,我們只是在做愛」的回應。審判結果在近日出爐,由8名男性和4名女性組成的陪審團,在經過一個半小時的討論之後,達成一致的決定,這名27歲的被告應被判無罪。

此判決一出,在愛爾蘭國內引起相當大的關注,許多網友更紛紛在網路上撻伐案件判決,以及被告者的律師,「一名17歲女孩的內衣在審判當中被公開,而這件事在2018年的愛爾蘭被認為是公平的」、「想要知道怎樣的內衣會暗示男人『願意敞開自己』跟他見面?有法律專家知道嗎?慘不忍睹!」、「性侵就是性侵,內衣不會構成性侵的原因」、「我無法相信,現在這種時代了,法官仍在評判受害者的穿著?不管這個女孩穿甚麼內衣,都跟性侵沒有任何關係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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