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小姐遭逼簽本票再遭性侵 申請被害補償金20萬獲准

▲▼澳洲一名11歲女孩在上學途中遭擄走性侵長達5小時。(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酒店小姐遭痛毆逼簽本票,並控訴遭性侵,檢方將3名男子起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20多歲的酒店小姐,因積欠2名酒店經紀31萬多元,遭到毆打逼簽本票,甚至慘遭性侵。台北地檢署將酒店經紀的張姓友人,依強制性交罪起訴,2名經紀則被依強制、傷害等罪起訴,該酒店小姐日前向檢方申請性侵犯罪被害補償金20萬元獲准,將由檢方先行支出,再向張男等人索回。

根據了解,化名小如的女子原本為崔姓酒店經紀旗下小姐,在台北市林森北路酒店上班,因缺錢,向崔男借了30萬元,又向另一名卓姓酒店經紀借款1萬元。疑似因小如還無法還款,崔、卓2人在2016年某日,和小如相約酒店包廂內,討論還款相關事宜。

但表面上是討論,實際上小如遭到痛打,頭部受傷流血,臉部也因長果紅腫瘀青。小如事後控訴,她被逼簽2張共60萬元本票,被帶回崔男住處限制行動。沒想到負責看管她的小弟張姓男子,竟又藉故將她帶回租屋處性侵。

檢方偵訊時,崔、卓2人都否認逼小如簽本票,不過卓男坦承有用麥克風毆打小如,但張男否認有性侵,強調是雙方協議好的交易,事後給小如6000元。

檢方認為,經傳喚相關證人後,確認小如遭到毆打,被逼簽下本票,性侵部分,小如否認是性交易,加上指證歷歷,因此不採信張男的說詞,將張男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崔姓及卓姓經紀則被依強制、傷害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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