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書記」嚴春風。(圖/翻攝自光明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紀委監委網站13日宣布,中共四川省廣安市委前副書記「嚴書記」嚴春風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雙開),並移送檢察機關起訴。嚴春風的前妻今年4月因不滿幼稚園老師對女兒的教育方式,要求園方開除老師,還在微信群質問「對嚴書記的女兒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對話曝光後,在網上引起很大關注。
中紀委指出,經查,嚴春風違反政治紀律,擅自授意他人將向組織報告的內容傳給無關人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與涉案人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婚姻狀況、房產、持有股票等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向多名管理服務對象借款;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中紀委表示,嚴春風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紀律意識淡薄,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面對黨忠誠,積極上進,背後違規踰矩,權欲熏心;表面潔身自好,作風正派,實則道貌岸然,腐化墮落;表面清正廉潔,兩袖清風,內裡貪欲膨脹,唯利是圖,大搞權錢交易,向管理服務對象借錢買房、炒股,並由他人代持,欺瞞組織,是典型的兩面派、兩面人。
中紀委強調,嚴春風還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財物,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中紀委提到,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省紀委決定給予嚴春風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四川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廣安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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