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有這麼荒唐的嗎?新北市一名在銀行上班的人夫陸續被妻子發現摩鐵的發票、陽台掛其他女性的內衣,他坦承與直銷女交往,原本說會分手才換得妻子原諒,但過了一周又反悔,傳LINE說「想跟她(小三)繼續維持男女朋友的關係...東西會慢慢搬來,妳OK嗎?」過幾天甚至更換門鎖不讓妻子入內,讓元配火大提告,法官於本月13日判人夫與小三需賠元配50萬。
▲徐姓人夫偷腥。(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判決指出,住在中和區的30多歲徐男,在知名銀行上班,7年前結婚並育有一子,原本看似幸福的婚姻,去年某日卻被老婆發現外套口袋裡,有蘆洲區某間摩鐵的發票,徐男坦承外遇,但會以分手挽回婚姻,徐妻才決定不再追究,但過了一周,徐男到馬來西亞出差,竟然推翻自己的承諾!
他傳訊息告訴妻子,會繼續跟從事直銷的楊女繼續交往!但會金援妻子的生活。這樣的話讓徐妻深受打擊,「到底是在講甚麼東西啊」,「徐男還說,我心裡現在多一個人了」、「是我傷害了,對不起」、「楊XX要跟老公離婚,會被趕出家門,所以東西慢慢搬來家裡,妳OK嗎?」
徐妻追問,「所以你們現在是要住在一起嗎」,徐男說,「是想要住一起打拼」才能賺錢照顧妳跟乖乖(徐男與妻生的兒子),徐妻認為徐男根本在講幹話,傷心難過決定先回娘家散心。
過了3周再回兩人的住處,卻發現一條不屬於她的女性內衣就掛在陽台,其餘女性衣物還放在原本屬於她的衣櫃裡!還用姓名貼紙楊XX標記,讓她簡直氣炸了,最後夫妻倆大吵一架,她再次離家。
又過了4天,妻子沉澱心情返家,才發現大門的鎖已經被徐男更換,她火大要求徐男交出鑰匙,卻得到這樣的回應,「這邊不是妳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所以我換鎖,這邊不是妳的家了…我是房子的主人,妳是我正在談離婚的妻子,我的房子有房客,不希望有人打擾,抱歉不能打鑰匙給妳」妻子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
法官勘驗徐妻提出的相關照片,發現部分物品確實貼有楊女的姓名貼紙,且徐男在LINE對話中也坦承跟楊女有情感,認為徐男、楊女言行已破壞徐妻家庭與婚姻幸福,昨判兩人須賠徐妻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地方法院。(圖/記者陳雕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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