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盟不滿公投公報遭修正,赴中選會抗議。(圖/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幸福盟批評中選會擅改已公告過的行政院意見書,告上高等行政法院後獲裁定中選會應停止違法公投通告,國民黨反核食公投公報也遇上政府機關意見書被修正,兩方15日都到監察院舉報中選會主委陳英鈐瀆職該彈劾;對此,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受訪時強調是該會曾有發布修正公告之前例,此次是援例公告前開修正意見書。
國民黨反核食公投公告與愛家公投,都遇上公投公報裡頭的政府機關意見書被修正情形,幸福盟15日一早前往中選會抗議並舉報陳英鈐瀆職,並指出《公民投票法》第17條規定,政府機關意見書應於投票日28天前公告,10月24日中選會已公告行政院意見書,卻在11/2辯論會前卻更改已公告的意見書,因此幸福盟向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高等行政法院也裁定中選會應停止違法公投通告,要求中選會即刻道歉並修改公告。
▲▼國民黨團接連赴監察院、北檢,舉發、提告中選會。(圖/國民黨團提供)
國民黨立法院團書記長曾銘宗、首席副書記長吳志揚、立委賴士葆15日則是直奔監察院,舉發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副主委陳朝建,對第9案反核食公投「重行公告」違法瀆職,並隨後赴台北地檢署告發。
陳朝建則強調,因過去全國性公投案第6案,該會曾有發布修正公告之前例,且本次公投公報迄11月2日尚未付印,故該會於107年11月2日援例公告前開修正意見書。
對於國民黨與幸福盟的反彈,陳朝建強調,中選會11月2日公布行政院修正意見後,隨後舉辦公投案全國電視意見發表會,相關提案人若對政府機關的(修正)意見不表贊同,都可藉由電視發表會跟全國民眾做適當說明,以爭取民眾支持。
陳朝建說,中選會對所有公投提案中立,對於提案的理由或相關政府機關的意見亦無偏好,只是依法促成人民與政府對相關議題充分溝通。凡依照公投法程序完成投票,無論結果通過或不通過,都是人民意志表現,中選會都將予以尊重。
陳朝建還強調,針對北高行的裁定,已經委任律師依法抗告;至於是否會按照裁定重印公投公報,陳朝建只表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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