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嫌提出抗告遭駁回。(圖/資料照/記者邱中岳翻攝)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日前遭凌虐毆打後,被丟包馬偕醫院,而經搶救後不治身亡。其中一名嫌犯到案後辯稱,因為張男誣賴有人偷錢,雙方才會大打出手,但檢警不排除是因為幾名嫌犯討債不成,才將對方痛毆致死,因此將3嫌聲押禁見獲准,而3人不服提出抗告,但高院認為,3人有湮滅證據的重嫌,因此駁回抗告確定。
整起案件發生在10月30日凌晨1時許,當時張男遭人痛毆致死,並由幾名嫌犯駕車將張男放在後車廂,載往馬偕醫院丟包,而醫護人員見狀趕忙報警處理,但張男被研判到院前已經沒有呼吸心跳,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嫌犯向警方供稱,他們是用徒手、拿鐵椅方式攻擊張男,但不知道對方有氣喘病,直到張男突然氣喘發作倒地不起後,他們才驚覺事態嚴重將人送醫,原本送往慶生診所搶救遭拒,才轉往馬偕醫院。其中一名石姓男子供稱,當時張男跟他們在玩撲克牌,對方大概輸了3萬5千元,沒有付錢還誣賴蕭男偷錢,兩人才會發生衝突,而自己過來勸架還被打,兩人一時氣不過,便拿鐵椅和徒手毆打張男。
檢警調查,整起案件不排除是因為債務糾紛,而有人指使嫌犯向張男討債所導致,因此向北院聲押3嫌獲准,而日前3嫌提出抗告。對此,高院認為,幾名犯嫌涉有湮滅證據的重嫌,且還有串證的嫌疑,因此認定一審裁定羈押3嫌有理由,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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