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公布市售食品抗氧化劑含量檢驗報告。(圖/記者曹悅華攝)
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消基會今(16)日踢爆飛壘口香糖未如實標明抗氧化劑,按照《食安法》22條規定可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甚至依法勒令全面回收下架,對此,飛壘口香糖所屬統一治國公司總經理葉皓凱喊冤,「我們非主動的添加」直指口香糖內原料膠基裡本身就含有抗氧化劑,而且不需要展開,消基會則認為業者應該善盡告知責任,目前呈現各說各話的局面。
消基會9月開始,在新北市各大販店抽驗所有可能添加抗氧化劑的食品,這些產品成份裡面都有油脂,包含5件為花枝丸、4件醬料、9件速食麵、2件堅果類及4件口香糖類,總共24件,其中,3件口香糖被檢驗出含抗氧化劑,又以飛壘口香糖情節最為嚴重,沒有在標示上標明含抗氧化劑,雖然總量沒有超標,但未標示的舉動已經違反《食安法》。
▲飛壘口香糖是唯一一件沒有標示出含抗氧化劑的產品。(圖/記者曹悅華攝)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徐則鈺痛批飛壘口香糖除了依《食安法》第22條規定,「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可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外,也應該立即停止販售,全面回收下架。
對此,飛壘口香糖所屬統一治國總經理葉皓凱主張「合理添加」、「並非主動添加」,亦即產品主要原料膠基內本身就含有抗氧化劑,並非額外添加,而且強調膠基依歸是不用自主展開,目前已函請衛福部處理,至於商品是否要回收仍在釐清當中。他也聲明,該公司平常都有依照程序做重金屬和塑化劑的檢驗,昨(15)日衛生局有來場內做稽查,也如實把配方還有原物料給衛生局,現在就靜待調查結果。
消基會最後呼籲,雖然本次檢測總量都符合規範,但還是建議避免吃含有BHA和BHT抗氧化劑的食品,特別是如果家中有幼小孩童或嬰幼兒,雖然要攝取相當大量才可能對身體產生危害,但為了身體的健康,還是減少攝取加工食品,均衡攝取天然食品才能維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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