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再傳查賄捷報!一名婦人發現,平日無業的丈夫怎麼會有錢買澎派的料理回家煮海鮮麵?一問之下才恍然大悟,原來是福興鄉1名代表候選人林姓樁腳給的現金買票賄款,聽到的人向檢警檢舉,結果被逮,知情的人都說,這碗海鮮麵所付出的代價太高了,為這對夫妻大呼真是不值得。
▲福興鄉1名無業男有錢煮澎派海鮮,被檢警追查金錢來源,原來是被現金買票。(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經過檢警追查,林姓樁腳為某鄉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買票,將現金5千元交予另1名林姓小樁腳,讓他留取1千元,其餘金額以每票5百元向選民買票,已有數名選民承認,5千元賄款全數繳交扣案,這對夫妻與樁腳同列被告,檢方認為林姓樁腳供詞與事證不符,且候選人未到案,17日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竹塘鄉黃姓鄉代候選人現金買票,被收押禁見。(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另外在竹塘鄉也傳出57歲黃姓鄉代候選人,拿8萬元現金給邱姓樁腳,再以每票2千元為其向選民買票,已有多名選民承認,共計繳回受賄款2萬7千元。檢察官訊問後,認邱姓樁腳所供與其他事證諸多不符,且候選人尚未到案,有串證串供之虞,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交保5萬元。
專案小組鍥而不捨拘獲黃姓候選人,黃男原本否認,立即將其隨身手機送至地檢署數位採證室採證,成功破解其辯詞,並據以做為聲請羈押之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17日深夜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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