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議員助理在車上對「小花」指侵得逞。(圖/示意圖,無關本案/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在擔任某議員的辦公室助理期間,趁著幫「小花」(化名)處理違建糾紛時,在車上強行對她伸出狼爪,儘管「小花」數度撥開對方的手,還說:「阿吉大哥不要!」卻還是遭對方指侵得逞。陳男事後還於電話中表示,「我包6000元跟你道歉」,但也是這句話成了他性侵對方的鐵證,高雄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2015年間利用議員助理的職位,以替「小花」處理違建糾紛為由,將對方邀約出去,隨後竟在車上對她伸出狼爪,不僅將手伸入她衣領內襲胸,還把手伸到對方內褲內指侵約3、4秒左右,直到「小花」苦苦哀求他停下,並聲稱若再繼續侵犯就要報警,陳男才停止動作。
「小花」返家後因為不甘受辱而不斷哭泣,事後在老公的陪同下找里長處理,而「小花」為了蒐證,只好主動打電話給陳男並錄音,電話中,陳男表示,「我包個6千元跟妳道歉」、「我一生25年來參與政治,剛好做錯妳這件事而已。」、「我就給妳一個過運這樣了,不然妳要叫我怎麼做啦!」等語,而也是這段對話成了他犯行的鐵證。
陳男辯稱,當時是「小花」主動約他出去,而自己只是在對方情緒激動時摟肩安慰而已,而當時又因為氣氛使然,他才會將手順勢摸到對方內褲裡,但只有摸陰毛幾秒,在「小花」出言拒絕後,他就停手了。法官認為,陳男在電話中已經坦承自己做錯事,還說要「包6000元」當補償,顯然不是遭到誣陷,而且事後「小花」還得接受身心科治療,認為她的指控可以採信,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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