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男在網路徵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在接客前還要先幫少女進行「員工教育」。(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29歲彭男於2016年3月到6月間,在苗栗「簽勾仔」媒介未成年少女性交易,警方查出彭男竟讓少女接客達67次,彭男因此遭逮送辦,彭男見苗栗已東窗事發再轉移陣地到新竹,利用臉書社團PO文徵日領8千到1萬6美容師工作廣告吸引少女上門,彭男以指導為由與少女性交得逞,「試車」後再將少女推入火坑賺錢,直到少女生病住院整起事件才曝光。新竹地院將彭男重判4年2月徒刑,併科15萬元罰金,犯罪所得3萬元沒收。
29歲的彭男已婚並育有2名幼子,彭男在2016年12月間在臉書社團PO文「誠徵美容師,日領8千到1萬6千元」因而認識了一名14歲的少女,彭男先借說明工作內容與報酬,將少女約在新竹火車站前的旅館見面,未料,彭男卻向少女表示,要先進行性教育,考核與指導員工專業技術,通過「試用期」後,彭男便開始替少女「開張」招攬客人,但這名未成年少女卻在接客13次後,還沒拿到半毛錢,少女找來友人助陣向彭男理論後,彭男才拿出2千元意思意思打發少女,少女直到12月25日因病就醫,才向社工透露出這段悲慘經歷。
法官認為,彭利用少女缺錢急著找工作的心理,誘使發生性行為,更利用少女接客賺錢惡行重大,最後依姦淫幼女罪、圖利使少女性交易罪判刑4年2月,併科罰金15萬元,犯罪所得3萬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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