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在新北市開計程車維生的詹姓運將結識才就讀國中的女學生小美(化名),並透過對方的閨蜜邀約一起出門遊玩,在KTV混酒灌醉後性侵得逞;但他到案後矢口否認並強調一切都有經過女方同意,最後仍被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強制性交、乘機猥褻等罪起訴。
▲詹男將啤酒和洋酒混合,讓不知情的小美喝下。(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詹男有意包養小美,起初他透過對方的閨蜜鼓吹交往,只要兩人在一起,就能要什麼有什麼,但遭到拒絕,他不死心又提議可以順路搭便車,於是將兩名少女一起載到KTV玩,過程中點了6瓶啤酒暢飲,卻偷偷在酒水中混入事先準備好的洋酒,並將人灌醉。
等到小美醉到沒有反抗能力後,詹男隨即在包廂裡上下其手,同行的女閨蜜雖然有看到卻沒有制止,只是默默坐在一旁;接著,他藉口太晚回家又喝酒可能會害少女挨罵,竟然將人載去汽車旅館休息,一進到房間就獸性大發,性侵得逞,離去前還丟下400元鈔票。
▲詹男將小美載到摩鐵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雖然詹男到案時坦承兩人確實有發生關係,但一切都有經過小美同意,而且還付了400元,屬於對價關係。不過,小美的閨蜜坦承是詹男提出包養要求才幫忙聯繫,加上檢方調閱計程車的行車軌跡紀錄,發現事發當天下午竟然關閉定位功能,可見根本就是早有預謀,20日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強制性交、乘機猥褻等罪起訴。
至於閨蜜的部分,雖然涉及設局性交易,但當事人還未成年,後續將交由少年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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