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刊報補正7公投。(圖/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中選會在2日重新公告公投第9案到第15案的公投公報行政院意見書,遭法院裁定不得重新公告,也駁回抗告,最後只得刊報「補正」7公投意見書,費用部分,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21日在立法院坦言「約莫是931萬元,會用預備金、二備(第二預備金)來支應」。
中選會重新公告公投公報,讓第12案領銜人、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非場不滿告上高等行政法院,最後法院裁定中選會不得將107年11月2日之中選會公投公告登載於107年11月24日之公民投票公報,抗告也駁回,中選會敗訴確定。
但中選會認為重新印製公報工作天至少要十天,有窒礙難行之處,因此改採刊報應變,並強調,10月24日公告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9案至第15案政府機關意見書仍屬有效,只是為增進人民瞭解其內容,「將於報紙刊登前述意見書,並已製作電子公投公報公開於該會網站」。
至於刊報費用中選會原先沒有透露,但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1日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針對中選會「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與「法政業務工作」等業務近3年(104年度至106年度)相關經費編列與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也邀請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列席備詢。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提問,中選會登報補正的費用多少錢,陳朝建回應,「約莫是931萬元,會用預備金、二備(第二預備金)來支應」;曾銘宗追加要求,因為中選會違法公告在先,這900多萬元要讓中選會首長、副首長及相關人員負起財務責任,審計長林慶隆則表示,「中選會經費報銷後,等到核銷時,會看中選會用什麼科目列出,審計部在審核時會依照審計法,違反預算有關法令規定,要剔除」。
而根據日前中選會向行政院的報告,九合一選舉案花費31.9億,10案公投則是15億經費,共計46.9億元,新增刊報費用之後,又讓經費再度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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