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正名若闖關 公投法明定「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必要處置」

2018年11月21日 12:53

▲東奧正名公投遞件。紀政(圖/記者賴于榛攝)

▲東奧正名公投近日引發熱議。(資料照/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九合一大選綁公投24日即將投開票,東奧正名公投近日因國際奧會頻頻來函下讓兩造態勢越來越緊繃,事實上此次公投若想闖關,根據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先前說法,同意票要超過495萬,且要多於反對票;另外,東奧正名若是闖關成功,根據公投法明定,屬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之公投案,「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必要處置」。

東奧正名由領銜人紀政提出,主文為「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並將在24日投開票,但國際奧會(IOC)三度來函給中華奧會,明確警告「東奧正名」公投案可能違反憲章,可能中止或取消會籍,影響運動員出賽權利。

對此,知名排球國手黃培閎表態支持東奧正名,他認為對任何不公不義,「不再沈默、勇敢發聲」,請大家幫台灣正名努力發聲,就算身為選手的你,最在乎能不能比賽,但千萬不要忘記,你不只是個選手,你更重要的身分是台灣人;但曾代表我國參加平昌冬季奧運的滑冰女將黃郁婷則在社群軟體發文表示,反對東奧正名,並強調絕不會做出危害運動員的事情。

行政院21日則是重申立場,發言人Kolas Yotaka受訪時強調,政府的立場就是要保護選手在國際賽事的參賽權。

但公投闖關容易嗎?這次公投投票權人人數為1975萬7067人,陳英鈐日前指出,公投案過關票數,根據公投法規定,必須同意大於反對,且超過有公民投票權的1/4,推估為495萬票,也就是說如果公投票要通過,同意票要超過495萬,且要多於反對票。

若是東奧正名真的闖關成功,根據公投法明定,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而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公投第七案至十六案及其通過後之法律效力。(表/記者賴于榛製)

▲▼公投第七案至十六案及其通過後之法律效力。(表/記者賴于榛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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