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嘉縣選票外流案 檢認定選務人員「非故意」不起訴

▲▼ 嘉縣選票印刷日前傳出遭不小心外帶。(圖/記者翁聖勳翻攝)

▲▼ 嘉縣選票印刷日前傳出遭不小心外帶。(圖/記者翁聖勳翻攝)

記者翁聖勳/嘉義報導

嘉義縣日前發生選票點算工作人員將選票攜出印製廠,被縣警局現場安全維護蒐證人員執行離廠前物品檢查時發現,警方為求慎重,除上報嘉義地檢署責任區檢察官,侯、王兩當事人經檢察官傳訊到案說明後,確定不起訴處分。

▲▼ 嘉縣選票印刷日前傳出遭不小心外帶。(圖/記者翁聖勳翻攝)

▲▼ 監視器拍下選票被不小心攜出的過程。(圖/記者翁聖勳翻攝)

檢察官侯德人調閱相關影帶並訊問侯女等人,確認是侯女的王姓同事不知牛皮紙袋內裝著剩餘票333張,以為是侯女私人物品才裝箱,而侯女當時正忙發放便當給選務人員,也不知王協助打包,才釀成這樁意外。

侯女強調,18日當天發生飲料翻倒弄髒選票,她才會將剩餘票用牛皮紙袋裝,隨後她跑去發便當,王姓同事以為她要回家,就順手把牛皮紙袋裝箱拿出來給她,對方不知道紙袋內有選票。王女說,當時選票清點結束,工作人員清理現場,他問侯女是否有東西沒拿,對方說有個箱子,於是他協助侯女整理紙箱及個人物品,當時並不知道紙箱內物品,兩人一直強調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的。

經嘉義縣選舉委員會了解後,初步認定是無心的行政疏忽,選票絕無外流,縣長張花冠第一時間已指示選委會和警方加強各項安檢工作,務必做到滴水不漏,至於是否涉及業務疏失與刑責,將由司法單位做進一步釐清。

經過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侯德人連日來的偵辦,選票涉嫌攜出案20日不起訴處分,檢方認為並無犯意,犯罪嫌疑不足,全案偵查終結。

嘉義縣選委會總幹事陳宏基指出,當日因水上鄉選務人員已連續工作10餘小時,非常疲累,忙中有錯,這是個案疏失行為,選委會以此為警愓,已加強各項監察措施,進出人員除非必要的物品,包包一律不准進入管制區,多餘選票立即交由選委會監察人員現場剪切封存銷毀。

有關縣府人事異動一事,陳宏基再次強調,嘉義縣選委會為隸屬中選會之獨立機關,近期人事並未異動,希望各界理性看待,選委會將秉持嚴謹態度,在選監小組監督機制下,順利完成五合一選舉任務,請民眾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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