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玉律師痛批周刊傷害當事人名譽。(圖/資料照/記者黃子瑋攝)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曾擔任主播、現為政論節目主持人的李晶玉被周刊王爆料赴美產子,並捲進詐保案件,成為警方約談對象,而她不滿周刊報導不實,未經查證即報導,嚴重侵害名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200萬元。全案22日開庭,開庭結果預計12月13上午再開。
據《聯合報》報導,律師代替李晶玉主張,周刊不能因為警員的態度就出版刊物,而且警方事後也已公開說明李與詐保案件並不相關,另外,李赴美生產時間是在2006年,但詐保案件是2012年發生,完全和詐保無關。
周刊王律師否認所有指控,表示記者當時向警員查證,獲得回應是「有證據就會辦」,並由另位記者傳訊給李晶玉本人詢問,將把簡訊內容陳報法院,供法官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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