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查獲銅鑼鄉鄉民代表候選人張姓父女樁腳,以一票500至1000元向選民行賄,均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於11月22日查獲銅鑼鄉鄉民代表候選人張姓父女樁腳現金賄選案,經訊問後已有選民坦承張姓樁腳2人均有拿錢行賄,並主動交出買票現金共新臺幣1萬6千元,經檢察官訊問張姓樁腳2人,於22日深夜均裁定羈押禁。
苗栗地檢署表示,張姓父女樁腳以一票500 元到1000元來買票,選民坦承張姓樁腳2人均有行賄,請託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情事,並主動交出買票現金共新臺幣1萬6千元,經檢察官訊問張姓樁腳2人,認其等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於昨日深夜均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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