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國務院推自貿區53條新政 兩岸ECFA獲單方面落實

▲▼廣東自貿區。(圖/CFP)

▲大陸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圖為廣東自貿區。(圖/CFP)

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為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大陸國務院今天發布《關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共有53條改革新政,其中包括多項台灣對平潭口岸的經貿領域放寬。學者認為,藉由本次通知,大陸和港澳台之間的CEPA、ECFA兩個經貿合作協議中,有許多條款都因此在自貿區內落實。

按照中國政府網今天公布內容,大陸國務院是在本月初完成通知制定,涉及營造優良投資環境、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推進人力資源領域先行先試、切實做好組織實施五面向,共53項改革新政。

在涉台部分,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地開放為主,包括將台灣地區生產,且經平潭口岸進口的第一類醫療器材,其備案管理權限下放至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福建自貿試驗區在本次改革中,於對台領域扮演要角。圖為福建省對台綜合實驗區平潭島。(圖/平潭網)

▲▼福建省對台綜合實驗區平潭島。(圖/平潭網)

此外,國務院還推動金融領域開放,允許平潭各金融機構試點人民幣與新台幣直接清算,允許境外機構境內外匯帳戶辦理定期存款業務等。

第四十七條還提出支持「海峽基金業綜合服務平台」,可根據規定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開展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並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保險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保險營業機構。

除此之外,通知內容還包括鼓勵企業「走出去」的海外投資、項目建設、工程承包、大型設備出口等融資需求;將取消銀行外資持股比例限制、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範圍等金融開放措施在自貿區內進行優先落地。

▲▼中國商務部今年將積極推動10個自貿區談判。(圖/CFP)

▲大陸積極推動自貿區改革。(圖/CFP)

同時,進一步放寬外籍人才限制、人才仲介機構限制要求;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個人按照規定開展境外證券投資。

華中科技大學教授、光谷自貿研究院院長陳波分析,在本次通知中,大陸和港澳台之間的兩個經貿合作協議CEPA、ECFA中,有很多條款本次都得以在自貿區內落實,譬如廣東自貿區和福建自貿區的很多開放內容,均深刻的體現了這一點。

他說,平潭片區的開放舉措,將有利於推動台海經濟一體化。

▲▼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的一處新建樓房             。(圖/CFP)

▲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的一處新建樓房 。(圖/CFP)

此外包括土地利用計畫的革新、直接將自貿區建設與一帶一路倡議聯結,以及建築業、保險業等進一步開放等,陳波認為,將有助於推動大陸的自由貿易試驗區體系邁向新形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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