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市議會副議長郭明賓。(圖/記者翁聖勳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尋求連任卻涉及現金買票,他曾表示「不是我,我坦蕩蕩!」。而今日選舉結果出爐,郭明賓再次當選嘉義市議員,官司纏身的情況下,後續動向備受矚目。
嘉義地檢署在11月初表示,郭明賓從5、6月開始交付選舉賄款給多名樁腳,當中包含嘉義市東區朝陽里里長董林淑治,且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熟識選民進行賄選;目前郭明賓涉嫌現金買票賄選案有3件,已收押朝陽里長董林淑治及1名涉案樁腳,兩人續押中。
檢方10日搜索郭競總、住處等相關處所未果,得知郭已出境前往大陸,透過各式管道向郭明賓喊話,呼籲郭主動到案說明。郭明賓12日深夜返台,13日上午一早即現身議會,面對記者詢問,他說出國行程為既定安排,同時也表示絕對會如實面對。
對此,嘉義地檢署馬上依「地方制度法」,在13日以最速件發函,要求市議會同意逮捕或拘禁涉賄選的郭明賓,市議會討論不到5分鐘,在場10多名議員共同決議不同意。法界人士指出,議員有所謂的「議會保護傘」,是根據《地方制度法》第51條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雖然郭明賓是無黨籍,但在地方擁有一定實力,此次選舉結果出爐,郭明賓是否能走出賄選陰霾,備受矚目,也牽動新一屆嘉義市議會各方勢力消長。
根據開票結果,郭明賓連任嘉義市議員,但仍需在12月11日本屆會期結束後接受司法機關調查。若賄選一事屬實,將可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取消郭明賓議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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