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全力查賄,目前偵辦現金賄選案有10件、羈押14人,選偵案有64件、選他案354件,檢察官目前仍繼續調查偵辦中。(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全力查賄,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指出,目前偵辦現金賄選案有10件、羈押14人,選偵案有64件、選他案354件,檢察官目前仍繼續調查偵辦中。
台南地檢署2018年查賄大有斬獲,包括台南市官田區、白河區、新營區、學甲區、新市區、新化區等里長候選人、市議員候選人賄選案、羈押禁見當事人、樁腳共14人,其中禮品賄選有肉鬆、香腸、飲料等,現金買票部分以每票1000至3000元不等。
其中比較特殊是台南市新營區某市議員候選人以現金行賄,經檢察官指揮檢警調人員蒐證後,發現該市議員候選人以某黨總理身分,公開在地方有線電視頻道以跑馬燈廣告,只要同意日後加入該黨,將會贊助所有競選經費。
檢察官林容萱、陳竹君11月21日指揮偵辦,就該黨部兼市議員競選總部等處執行搜索,傳喚市議員候選人及3位里長候選人等被告及證人共11人到案,並扣得現金43萬餘元、選民名冊、參選計畫書等物。
檢方訊問後發現該市議員候選人涉嫌提供10萬元到20萬元贊助3人競選里長,並以此對部分里長候選人買票行賄及要求共同向選民買票,認該3名里長候選人未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收受政治獻金,涉犯政治獻金法及投票受賄罪嫌,諭知4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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