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家公投團體志工在投票所外宣傳。(圖/網友授權,請勿翻攝,下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九合一大選於24日登場,一早就有提倡「愛家公投」的相關人士在投票所附近舉牌、發放文宣。有民眾發現後立即報警,不過這群人在警察勸離後又返回原地,或者站在規定的「投票所30公尺以外」區域提出訴求,有如在打「邊界游擊戰」。
此次公投共有10項提案,其中有5案與同志議題有關。提倡「愛家公投」的相關團體在許多投票所部署人馬,舉著「請投10、11、12案」的標語與發放文宣,有違反公投法的疑慮。有民眾發現立即告知選務人員,不過對方在勸離後又跑回原地。
網友在各地紛紛回報這個現象,從台北、新北、台中、彰化等地都有,「有人在門口大聲喊公投10、11、12案填同意」、「還有人用擴音播送」、「現場還有人發小抄」,還有網友提出疑慮「這樣引導大家投票的行為是可以的嗎?」
▲在投票所30公尺以外宣傳公投提案,並無違反規定。(圖/記者錢玉庭攝)
依據規定,公職人員選舉「不得在投票日當天宣傳」,不過公投並無此項限制,只有禁止在投票所30公尺內宣傳。因此有網友反應「報警也無效」,站在投票所30公尺以外的宣傳無違反規定。不過,在公民投票案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
一、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者。
二、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者。
三、有其他不正當行為,不服制止者。
粉絲專頁「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則呼籲,若看到投票圈選處出現文宣,請立刻要求選務人員處理;若看到有人在投開票所30公尺內發小卡,請立刻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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