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幼童被撞桌角、餵芥末 8名冷血老師判刑1年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上海攜程親子園於2017年11月曝出虐童案,年齡在1歲半到2歲的幼童被7名老師抓去撞桌角、以芥末塗抹口部和手部等,該負責人不僅不制止,還提醒老師注意迴避監控。上海長寧區人民法院27日宣判,8名被告人以犯虐待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到1年半。大多數網友認為判的太輕,「這麼短就放出來,換個名換個地方禍害其他孩子嗎」。

上海公訴機關指控,在2017年8月至11月期間,親子園老師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在看護雲朵班、彩虹班幼兒的過程中,採用以芥末塗抹幼兒口部、手部或讓幼兒聞嗅、持芥末恐嚇、噴灑液體等方式進行管教,還有推搡、拉扯、拍打行為。鄭某(實際負責人)於2017年8月底,明知工作人員對幼兒使用芥末,不僅不制止,還多次要求該7人虐待兒童時注意迴避監控。

直到有家長發現子女受傷,要求親子園公開監控視頻,才發現女童被推倒撞桌角、孩子被餵食芥末的片段,「就隨機挑了一天的監控看,但結果令人震驚」。

家長們列舉了攜程親子園的多宗罪狀,包括推撞、毆打、用消毒水噴小孩;餵食芥末、安眠藥;不讓小孩吃飯;不給腹瀉多次的小孩換尿布;天冷時把女孩褲子扒光罰站等。

▲▼庭審現場。(圖/央視新聞用戶端)

▲庭審現場。(圖/央視新聞用戶端)

上海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對看護的幼兒進行虐待,情節惡劣,被告人鄭某作為負責人,明知工作人員有虐待行為而默許、縱容,8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廖某霞、嵇某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梁某、吳某、唐某、周某蘭、沈某霞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根據人民日報報導,上海攜程親子園虐童案於27日下午2點,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8名被告人均因犯虐待被看護人罪被判處刑罰。

鄭燕被判1年6個月;梁碩被判1年2個月;吳微被判1年2個月,緩刑1年6個月;廖紅霞被判1年1個月,緩刑1年6個月;唐穎被判處1年2個月;周高蘭被判1年2個月,緩刑1年6個月;沈春霞被判1年1個月,緩刑1年六6個月;嵇蘭被判1年,緩刑1年,禁止被告人鄭燕、梁碩,唐穎,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看護工作,禁止被告人吳微,廖紅霞,周高蘭,沈春霞,嵇蘭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看護工作。

對於此次判決,網友普遍認為判得太輕,「不如罰酒三杯?」、「是我瞎了嗎,一年,還有緩刑的」、「這麼短就放出來,換個名換個地方禍害其他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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